意大利注册商标的条件

任何意图在商业经营中使用或已经实际使用某一商标的人或组织均可申请注册意大利商标。未在意大利注册的商标,如果满足注册商标所需的新颖性、显著性、非欺诈性、合法性等条件,同时在意大利获得一定的声誉,也可以受到保护。  

意大利经济发展部(MinisterodelloSviluppoEconomico)下设的专利商标局(UfficioItalianoBrevettieMarchi,UIBM)负责授予和管理意大利商标。  

商标注册条件  

任何意图在商业经营中使用或已经实际使用某一商标的人或组织均可申请注册意大利商标。可注册为商标的标志应符合下列条件:  

●能够展示,比如单词、设计、字母、数字、声音、商品形状或其包装、颜色组合、宣传标语等,但气味不得注册。  

●能够将某一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即具有显著性。通用名称、通用标志、纯粹描述性标志、普遍使用的标志、由功能或商品性质决定或为商品带来实质价值的标志以及公共标志一般不得注册,但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不在此例。  

●不得违反法律、公共道德或秩序等。  

●不得在产地、性质、质量等方面具有欺诈性。  

●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在先权利包括在先的注册商标权,在先的未注册商标,在先的版权、工业产权、人身权等。侵犯在先权利的,在先权利人可以依法在异议程序中提起异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UBIM在审查程序中不进行主动审查。  

直接向UBIM申请注册意大利商标的程序  

1.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需为意大利语)包括商标及其展示物、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意大利采用尼斯分类)、权利人信息、在意大利的文件送达地址、优先权文件(如有)等。商标可以在线申请,也可将申请材料提交至UBIM或提交给任何一个意大利商会。在意大利境内没有营业所、居住地的申请人,应当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程序。  

2.审查  

UBIM不进行商标检索,不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进行主动审查,但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其他注册条件(《工业产权法典》第148条、第156条、第170条)。UBIM提出审查意见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作出相应修改补充,否则申请将被驳回。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可上诉至UBIM内部的复审委员会。  

3.公开  

UBIM审查不存在问题的,将在专利公报上公开。  

自公开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在先权利人可以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提起异议。UBIM会将异议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和提出异议人可以在规定期间内达成和解,否则UBIM将根据双方提交的材料做出最终决定。不服UBIM最终决定的,双方均可上诉至UBIM内部的复审委员会。  

自申请在专利公报上公开后2个月内,任何相关人员也可以向UBIM提交书面意见,说明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理由。UBIM认为意见具有相关性的,将把意见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作出回复。  

4.注册  

申请公开后通过异议程序和提交意见程序,UBIM确认不存在问题的,将发给申请人注册证书并将注册公开,注册商标溯及至申请日起生效。  

任何利益相关方均可提起无效诉讼,申请撤销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商标,比如自始缺乏或后续失去显著性、恶意申请、违反法律或公共道德、具有技术功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等。此外,商标自获得注册之日起连续5年内未投入使用的可能会被他人提起诉讼申请注销注册。  

商标注册后,商标权人还可以申请放弃。  

注册商标权可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但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未经备案程序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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