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申请发明专利的程序

土耳其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自然人组成的任何组织,以及一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组织。此外,申请人可以通过直接递交或通过巴黎公约指定国的途径向土耳其提交专利申请。目前,土耳其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 检索

土耳其专利审查机构进行检索时,将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与申请专利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文献。检索结果将被发送至申请人,以便确定是否存在可以用于申请专利的现有技术。

在土耳其,检索报告仅对申请内容进行检查,并不进行任何审查,也不要求申请人对其检索报告作出回应。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对其检索报告中的结果进行修改,以符合土耳其专利局的要求。如果申请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对其检索报告作出回应,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二、 申请准备

1.申请人需提供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以及优先权文件;

2.若不指定优先权文件,则无需提供;

3.申请人需提供其商标注册号(需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一致);

4.若涉及外观设计的,还需提供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需与商标注册号一致);

5.若涉及到实验类专利申请,还需提供具体的实验数据或方法,如方法、样品等。

6.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则需在提交申请时提供优先权文件。

三、 审查

土耳其的专利审查,实行三审制,即由一名审查员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若申请人无异议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授权;若申请人提出异议,则由第二审查员进行审查;若第三审查员对异议裁定有异议,则由该审查员提交至更高一级的审查员再次审查。对于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人还需在授权后6个月内向土耳其专利局缴纳相应的费用。

目前,土耳其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周期为6个月左右。

四、 授权

在土耳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向土耳其知识产权局(KEDGE)递交优先权文件,同时也可在自申请日起6个月内向土耳其知识产权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申请人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未向知识产权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该申请视为撤回,且自专利申请被驳回之日起不能再要求申请人对专利提出复审。

五、 专利保护期限

目前,土耳其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有12年和14年两种,在这两种期限中,最长的保护期是14年。另外,根据《巴黎公约》规定,每个国家可以在其本国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自行规定自己的专利保护期,但每个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是不能重复的。因此,在土耳其专利保护期限是根据本国法律来决定。目前,土耳其发明专利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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