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的外观设计专利是指任何产品或者方法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哥伦比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要求:
一、 申请时间
哥伦比亚外观专利申请从提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可补正;如果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未补正,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由于申请的内容需要保密,申请人不能通过提前公开或通过以其他方式告知他人的方式来披露该申请内容,因此申请不能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可以在专利授权后六个月内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如果申请人决定延长专利的有效期,则需要向专利局提交延长申请,并缴纳额外费用。
二、 申请人
申请人必须是工业或商业组织,个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
三、 申请人资质
申请人应为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需提供护照复印件或护照首页;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申请人为自然人,需提供国籍证明;如申请人为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为中国企业,须提供中国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企业简介及企业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如申请人为中国台湾或香港企业,须提供台湾或香港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姓名和电话。
四、 外观设计的要求
1、申请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在工业上使用的外观设计。
2、申请外观设计时,必须提交一份简要说明。该简要说明应对外观设计进行解释。其内容应包括:
(1)申请日期;
(2)该外观设计的名称;
(3)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用途;
(4)外观设计在该产品上所占的位置;
3、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带有提交日期和申请号的申请文件,并在文件中写明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类型。若申请人未按照本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则该申请被视为未满足上述要求,不能获得专利。此外,申请人应在每件专利申请中注明一份其身份声明。
五、 产品名称的规定
如果该外观设计的名称已经在其申请中被提出来,则可以通过在申请日之前提交一份产品名称进行修改。但是,如果该名称的性质不是以文字形式呈现出来的,则只能通过将其提交给一位有权授予专利的主管机构进行修改。
如果该外观设计已经在其申请中被提出来,但尚未被授予专利,则必须以如下方式提出修改:
(1)产品名称应该以产品本身的形式呈现出来,例如“糖果”或者“咖啡”。
(2)产品名称应当使用拉丁文或者该名称所指的拉丁文词组。例如,“牛奶”可以写成“Lacromedia”。
(3)产品名称应当以一个简单的单词或者一个复合词作为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