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荷卢经济联盟是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国于1946年建立的经济集团;1962年3月19日,比荷卢经济联盟在布鲁塞尔签订比荷卢经济联盟商标公约,该公约自1966年7月1日起生效。根据该公约,商标注册后在这三个国家同时生效,不需要在三个国家分别申请注册,也不存在“单国注册”的方式。
比荷卢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13年10月1日修订颁布的《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位于荷兰中央政府所在地海牙的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荷兰语、法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比荷卢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
比荷卢是《TRIPS协定》《商标法条约》《巴黎公约》《尼斯协定》《WIPO公约》《新加坡条约》《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和《内罗毕条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方,同时,比荷卢三国都是欧盟国家,故商标保护可通过“单国注册”“欧盟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办理。
目前,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比荷卢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三维标识、颜色组合、标语、声音、气味、人名等。
4.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注册比荷卢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审查——核准——公告——发证。申请递交后官方会进行形式审查,一般1周左右完成受理,受理后将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和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的审查,审查通过则予以公告;审查不能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异议期结束后即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比荷卢商标注册需要6个月左右;如不顺利,中途遇到驳回或异议,时间将会被延长。
比荷卢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2.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当地区实际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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