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是英国在西加勒比群岛的一块海外属地,由大开曼、小开曼和开曼布拉克3个岛组成。是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和避税天堂。亦是世界著名的潜水胜地、旅游度假胜地。
开曼群岛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开曼群岛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17年8月1日已实施新的《商标法》,官方语言为英语。
自2017年8月1日起,申请人只能在当地进行单国注册,不能再基于已有的英国注册或马德里指定英国的注册或欧盟注册请求延伸保护。之前已经获得保护的商标注册继续有效,并且适用于上述新《商标法》。此外,开曼群岛商标申请不能要求优先权。
目前,开曼群岛商标申请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申请人需委托当地专门的代理人办理申请注册事宜。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 如果是文字图形组合商标或者图形商标需要图片格式的商标图样, 如果指定颜色需要彩色图样 ) ;
2.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地址和邮箱地址(其中邮箱地址为非必要项);
4.申请人类型(例如个人、注册公司、有限公司、合伙、信托公司或其他等);
5.申请注册的商标类型(例如标准商标、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6.如商标中含有非英文或者非罗马字的文字,需要翻译和音译。
申请注册开曼群岛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绝对理由和相对理 由)——公告——核准——发证。
申请递交后,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将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审查通过的,将会被安排公告。自公告日起60天为异议期,任何人均可对该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在顺利的情 况下,开曼群岛商标注册需要6个月左右;如中途遇到驳回或异议,时间将会大大延长。
开曼群岛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可以办理续展手续,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下述理由提出:
1.违反《商标法》第23条的禁注性规定;
2.违反《商标法》第25条与在先商标的冲突;
3.恶意抢注的。开曼群岛目前没有因不使用而撤销商标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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