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马力诺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5年5月25日第79号《工业产权法》。圣马力诺专利商标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意大利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圣马力诺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
圣马力诺是《内罗毕条约》《巴黎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维也纳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既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办理。
目前,圣马力诺专利商标局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圣马力诺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人名、字母、数字、图形、颜色组合等。
在圣马力诺没有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企业的自然人或法人,须委托该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类别及具体商品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
5.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意大利语翻译件。
申请注册圣马力诺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审查——公告——核准发证。申请递交后2周左右受理。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将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审查通过的,将会被安排公告。目前异议程序并未正式施行。
顺利的情况下,圣马力诺商标注册需要18个月左右;如不顺利,遇到驳回或异议,时间将被延长。
圣马力诺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商标注册后的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圣马力诺《工业产权法》规定向法院提出。撤销的理由有:
1.商标成为通用名称;
2.欺骗公众;
3.违反相关法律或社会道德;
4.无正当理由,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该国实际使用。
平克曼全球商标检索网址:点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