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基茨和尼维斯注册商标流程
制度概述圣基茨和尼维斯位于东加勒比海背风群岛北部,是一个由圣基茨岛与尼维斯岛所组成的联邦制岛国,在1983年9月19日独立,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面积267平方公里。圣基茨和尼维斯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2年12月31日版的《商标、集体商标和商号法》,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圣基茨和尼维斯是《WIPO公约》《...
圣基茨和尼维斯位于东加勒比海背风群岛北部,是一个由圣基茨岛与尼维斯岛所组成的联邦制岛国,在1983年9月19日独立,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面积267平方公里。
圣基茨和尼维斯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2年12月31日版的《商标、集体商标和商号法》,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圣基茨和尼维斯是《WIPO公约》《巴黎公约》《TRIPS协议》和《尼斯协定》缔约方,官方语言为英语。
申请人可以在当地进行“单国注册”,若申请人不在圣基茨和尼维斯居住,须委托当地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 商标图样;
2. 具体商品项目;
3. 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需公证;
5. 使用声明;
6.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英语翻译件。
圣基茨和尼维斯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商标注册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核准后颁发注册证。
圣基茨和尼维斯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圣基茨和尼维斯商标转让需要提供经公证的转让声明和委托书。若想申请无效或撤销注册商标,需向法院提交申请。
平克曼全球商标检索网址:点击查询
制度概述圣基茨和尼维斯位于东加勒比海背风群岛北部,是一个由圣基茨岛与尼维斯岛所组成的联邦制岛国,在1983年9月19日独立,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面积267平方公里。圣基茨和尼维斯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2年12月31日版的《商标、集体商标和商号法》,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圣基茨和尼维斯是《WIPO公约》《...